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我老公没有结婚证。结婚不到三年。经常吵闹。到现在已经走不下去了。想离婚,有一个半岁的女儿。请问,我和他分开了。我有得到女儿的权利吗

离婚
2019-04-26 09:26: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遭遇家暴女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无法出具结婚证的,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证明材料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 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2)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非法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对财产争议和孩子抚养问题可到法院起诉。如果已符合结婚登记所要求的全部条件,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话,人民法院会告知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
    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他们的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如果不补办的话,法院就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没领结婚证法律不承认,只能是非法同居。可自行协商解决分开。但如果对财产分割有争议,则可以起诉到法院,一并解决同居问题。所以,没有结婚证,不存在婚姻关系,也无需离婚。
  • 离婚涉及的纠纷较多,对于一般离婚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对于一些特殊情形,《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