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一个工人下班回去,到时候,和电瓶车相撞。,对方是全责。现在过了。好几个月了。他现在告公司工伤

2019-04-26 04:36: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下班途中遭遇非因本人原因的交通事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可要求单位认定工伤,自事故之日起超过1个月单位未申请认定的,工伤职工可在一年期内申请工伤认定;具体建议咨询律师后按律师指引办理。
  • 首先要确定是谁的责任。如果电动车全责,那么赔偿很少的,交强险也就赔偿医药费1000元,电动车的损失赔偿100元。
    如果双方都有责任,(不论责任大小)交强险的赔付是,电动车伤者的医药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最高赔付1w元。
    伤者的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最高赔付11w,电动车车损最高赔付2000元。
    上述赔偿款要是不够的话,超出部分,双方按照责任比例的划分,各自承担自己的那部分。
  •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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