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妻子也是婚前患病,隐瞒病情,结婚三月并且怀孕,能离婚

离婚
2019-04-25 17:56: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0条第3项之规定,属无效婚姻。妻子可以提出婚姻无效,但她如今提出离婚,则按离婚纠纷处理。
    房产是男方的婚前财产,女方无权分割,两人没有工作无收入也就没有夫妻共同财产要分割。男方父母给2万元女方治病,从通常情况看,应该属于赠与,不应再要回。鉴于男方患有精神疾病,孩子还是归女方抚养为好。
    至于抚养费,对于患病且无经济收入的男方来说,19万未免过高,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 1、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2、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3、婚后共同财产有权分割。根据婚姻法等相关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4、男方不赔偿女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