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夫妻协商离婚女方净身出户,还需要给抚养费么

离婚
2019-04-25 16:40: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就房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进行协商,能够达成合意的,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明,同时打民政局将离婚协议书进行备案并进行离婚登记的办理。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就子女抚养以及房产归属达成合意的,只能够通过到法院走诉讼程序来请法官依法作出判决。
  • 双方在离婚时,收养的孩子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那么,双方在离婚后,必须依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依法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规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婚内与他人同居,离婚时不是必须净身出户。婚姻法没有这样的规定。这类案件通常由于证据不足,人民法院都不会认定非法同居。即使认定了,按照法律规定也只是赔偿无过错方精神损失,通常也就是几千元到几万元的数额,而不是判过错方丧失全部的共同财产所有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