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姓张,今年28岁,结婚五年四个月,有一个四岁男孩,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昨晚大打出手,我怎样才能快速离婚,并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拜托

离婚
2019-04-25 15:31: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是否出轨与是否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是两回事,抚养权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标准是看由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十周岁的子女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可以征求子女意见另一方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 离婚涉及的纠纷较多,对于一般离婚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对于一些特殊情形,《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存在家暴以及婚外情等情况时,到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离婚的,不需要经过庭前调解,只需要进行正常的审理程序,就夫妻双方财产以及子女抚养权的问题进行判决即可。这种情况下速度较快,通常会节省时间。
  • 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的。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