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昨天晚上喝了酒又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骑摩托车和一辆小车相撞了,当时小车上的人没事,可是因为我手骨折了没等交警来就去医院了,这样我要怎么办。如果我不要那个车了交通部门还会找我吗?因为我是无证驾驶而且还喝酒了,这样会不会坐牢啊

2019-04-25 06:39: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会考虑很多方面,比如机动车的机械性能是否完好、车辆证件、保险是否完备,驾驶人资格是否合格,当时路面情况是否影响行驶,事故发生时双方是否采取了必要的防范和避让措施,有没有其他违章行为,事故的原因及因果关系等,证据是否充分。交警在认真分析上述情况下,依据认定交通事故的规定及法规,正确认定事故责任,然后根据责任划分调解事故赔偿问题,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就只有起诉法院解决了。
    原告起诉时,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准备证据、确定被告(有可能包括对方驾驶人、车主、保险公司、第三人等)、确定诉讼请求、书写法律文书、确定管辖法院、要不要诉讼保全,并联系法院立案庭提交材料立案。
    立案后法院会给被告方及诉讼参与人送达法律文书,并给予法定的答辩举证期,到期后确定开庭日期,证据复杂的可以庭前交换证据,开庭前律师和委托人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开庭时律师充分代理委托人举证、质证、发问、随机应对,提出判决所依据的法律及事实,考虑好调解的方案,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避免当事人因不懂法律和诉讼机巧造成的缺、漏。
  • 酒后驾驶加无证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醉酒驾车,放任危害结果发生,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您好,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报交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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