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厂打工,在工作期间查出糖尿病,但是被告知我没有医疗保险,工厂可以不给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吗问工厂可以不给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吗?您好,我在工厂打工,在工作期间查出糖尿病,但是被告知我没有医疗保险,请问工厂可以不给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吗?

2019-04-25 05:23: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需要确定自己的案件是否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即仲裁委处不处理自己的纠纷。根据相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处理以下六类案件: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注意:单就补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申请劳动仲裁的,仲裁委不会处理,此类案件由社保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理。

  • 1、从职工入职之日起缴纳。
    2、职工缴纳社保的基数确定及缴费比例。
    (1)职工缴纳社保基数按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上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平均,新参加工作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300%。
    (2)缴费比例养老保险28%(企业
    20、个人8%),医疗保险10%(企业8%、个人2%),失业保险3%(企业2Z%、个人1%),工伤和生育保险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企业全额缴纳。
    职工应缴纳的社保由企业在职工应发工资中代扣代缴。
    3、在职按社保规定享有医保待遇、工伤待遇、生育待遇,失业享有失业金。缴费年限满15年,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享领退休工资和享有退休医保。
  • 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医疗保险并没有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但也没有纳入个人财产范围,所以医疗保险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暂时没有明文规定。 
      相关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参加统筹医疗人员每人每月缴交5元,参加统筹医疗单位按参加人数每人每月缴交3元,在单位福利费中列支;市财政按参加人数给予一定补贴。  医疗保险适用对象  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自愿统筹医疗:  
    1、持有深圳特区常住户口(同一户口本〕,并在特区内居住的;  2·子女:年龄未满18周岁(或年满18周岁仍在普通中学就读〕的;  3·父母或配偶: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从未有工作收入的。  医疗保险办证程序  参加对象须提供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一张,户口本,干部职工本人的医疗保险证复印件,由单位指定专人于当月的15-20日送交统筹医疗处,下月初发给统筹医疗证。  根据就近医疗的原则,可在下列约定医院中选择两家定点医院:  
    1、市属综合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市中医院;  
    2、区属医院:罗湖区人民医院、福田区人民医院、南山区人民医院、沙头角人民医院、蛇口人民医院。  市属专科医院为统筹医疗约定医院不必选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