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16岁,我爸爸现在正在被催债,但却有催收员不停的给我打电话,还发xx威胁说如果我再不接电话就打电话骚扰我的家人跟朋友,说话语气特别恶劣,说“你们欠钱不还,还不起,丢不丢人”还骂我不说话是哑巴,他违法了吗?可以报警吗?

2019-04-24 20:24: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遇到欠钱不还、并且电话不接、短信不复、微信拉黑的事情,债权人要保留具体和真实的证据,如欠款欠条等,在确认催讨无效、找不到人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这样做,一是可以防止诉讼时效过期,二是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缺席判决。
    如果法院缺席判决的话,以后再找到了被告人,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了。
    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案件,不归公安机关管辖,报警了也不会得到解决。这事要找法院起诉才是正道。
  • 如果欠钱者情节严重,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严重的情节包括欠钱者藏匿、转移、诈骗财产等行为,且拒不还钱。法院就得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欠钱者等着被判刑和坐牢吧。还不止这些,欠款被起诉后,个人信用被纳入失信人名单,严重影响将后个人生活质量,贷款买房买车都是一个难题,还会影响子女升学就业。
  • 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还款义务。担保法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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