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离婚
一年了,现女儿5岁了跟着爸爸,我现在想要回
抚养
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离婚
2019-04-24 15:23: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关系的变化而改变。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一、法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释义:本条是关于家庭中父母与子女之间抚养和赡养义务的规定。
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其一,如果双方感情已破裂,你方可以通过
协议离婚
或
诉讼离婚
两种方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若双方协议离婚不成,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诉,同时可以多方面收集
证据
证明双方感情已破裂,其二,如果你方将小孩留下,之后可以要求对方给付
子女抚养
费。(子女抚养费标准如下,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法院将孩子判归男方抚养的情况
第一,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第二,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第三, 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第六, 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需要哪些条件
900
离婚五年,有一个女儿今年十岁了,妈妈现在想要孩子抚养权,请问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孩子两岁,离婚归谁?
01:43
2345
起诉争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证据
民法典
988
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
民法典
382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离婚可以放弃孩子抚养权吗?
01:51
2345
女方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民法典
329
想离婚,孩子四岁,想要抚养权,请问得具备什么条件
法律条文《婚姻法》 第四章 离 婚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你好律师,我儿子今年六岁,我想争取他的抚养权,需要具备什么条
协商不成 到法院起诉 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加载中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可能感兴趣
萍乡律师
莲花县律师
芦溪县律师
上栗县律师
安源区律师
湘东区律师
南昌律师
九江律师
赣州律师
上饶律师
抚州律师
法律内容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