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武汉户口,男方是黄石户口,我们在武汉拿的结婚证,婚后两人户口未在一起。现在我起诉离婚,请问在哪个城市办理?

离婚
2019-04-24 11:00: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证据证明他与别人同居就可以起诉离婚。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首先应依法解除其重婚关系,对前婚进行调解。如果对方不谅解,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依法追究重婚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 离婚后户口上还是已婚处理方法:
    1、看是否能在您未婚夫户口所在地直接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登记不能代理,但可让未婚夫咨询一下。
    2、如不行,可以给公安户籍人员说明合适理由,看如何简易办理。
    3、如真的涉及修改户口,在亲属、朋友、未婚夫中选择合适的人帮你代办。哪怕先到场咨询一下,免得舟车之劳。

  • 1、结婚证办理:你需要拿到你在学校集体户口的那一页,或者是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一个户籍证明用于结婚。然后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两人合照若干到任一方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9元一对结婚证。建议你选择到女友户口所在地办理。
    2、结婚后,你女友户口不能迁到你学校所在地。你的户口迁到学校是因为你升学。这个户口虽然也属于学校所在地户口,但它是有期限的,即,你毕业时,必须将户口迁走。在还未确定你未来户口地址的情况下,你没有必要操心你女朋友的户口跟着你走。原因也很简单,结婚不用将户口放在一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