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公司有一家债务人企业,因资不抵债现要申请破产,但注册资金可能无法偿还所有债务。该企业在借款时,我方要求其母公司提供了担保,在该公司破产后,我公司是否有权继续追偿其母公司,怎么做对我公司最有利?

2019-04-24 08:29: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破产清算偿还程序: 1)首先支付破产费用. 包括:A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B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C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破产程序终结。
    2)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4)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同时《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 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 1、破产原因是资不抵债或者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既然资不抵债或者公司账面资产不能清偿债务才能破产,当然这些债务是不能按照原来的数额完全清偿的了。破产程序后,公司要注销,从实体和程序上,公司的主体资格都不存在,债务无需再清偿。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以公司所有财产清偿,股东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的债务,经过破产程序,没有完全清偿,股东也不用还的。但是如果股东滥用股东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话,股东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企业、公司破产后,对担保作如下处理:  
    一、破产企业作为抵押物的财产,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抵押财产计入破产财产;债权人不放弃优先受偿权的,超过抵押债权的部分计入破产财产;  
    二、企业对同一财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企业破产时,抵押权人按照抵押顺序受偿;  
    三、一个企业为另一个企业提供担保的,被担保企业破产后,担保企业应当按照担保合同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清偿债务的期限可由担保企业和被担保企业的债权人协商确定;  
    四、行政机关为企业提供担保的,应依法认定担保合同无效。
  • 根据《公司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
    在法律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互不连带。
    虽然母公司对其子公司有控制权,但是在财产责任上是独立的,母公司只是从子公司取得投资收益。
    因子公司对母公司的债务没有清偿义务,子公司如果自身经营良好的话,便不会受到母公司破产的影响;
    如果子公司也已出现资不抵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状况,应根据破产法另行申请该子公司破产,而非纳入母公司的破产程序,一起清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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