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给员工下达不续签通知,是不是意味着劳动关系解除?还需要办理离职手续吗?

2019-04-24 07:02: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先解除劳动合同后续签,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再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属于续签,属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通常指连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中间无中断的情况。
      企业采用先解除劳动合同,再签订劳动合同是为了规定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合同到期之后,员工不予续签,那么就在合同到期日办理离职手续,要求单位结清工资即可,并没有规定需要提前通知单位。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员工可以就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一年内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这是最长的时限,不用担心。如果公司通知你办理离职手续,一定要有书面通知。
    这其实相当于辞退,如果没有其他原因证明单位是合法辞退的话,那么就属于违法辞退,单位需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你可以另外立案申请经济补偿金。

  • 1.工伤的话,可以办理离职手续,但不建议办理,建议所有的工伤赔偿处理完结之后在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以免在后期办理赔偿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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