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5.3.12在原单位工作期间因遭受暴力导致工伤,原单位以给予工伤认定和备案,给予治疗期间工伤保险处理,同时当地公安部门已经鉴定为轻伤二级,2018.9.30已从原单位离职,原来的当地公安部门鉴定的轻伤二级是否有效,如果无效现在是否可以申请工伤鉴定,是否必须在原单位属地社保部门提出,如果鉴定为等级伤残,是否还可以向原单位或者社保部门提出补偿,是否在达到退休年龄领取社保时有额外的伤残补助,特此咨询,谢谢您!

2019-04-23 21:59: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评残索赔标准:
    1.到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
    2.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3.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通知你鉴定伤残等级
    4.鉴定伤残等级在市级(设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的医疗机构
    5.评定伤残等级后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6.评残结束后,拿着伤残鉴定书申请工伤赔偿。
  • 用人单位在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如果对工伤认定无异议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申报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常规材料及要求:
      
    (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包括入院证明、病历和出院证明,有X光片和CT片的也提供)。
  •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交通事故、失踪、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伤害及受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的,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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