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弟弟以为交通事故,造成两人死亡,事故是各一半责任,在交警队没有说赔多少钱的时候,对方晚上去我弟弟家,把我弟弟用刀砍伤了,砍了十几刀,现在以为有伤不能赚钱,对方把我弟弟起诉了,法院判决书下来了,除了之前给的二十多万,在赔付对方62万多,现在以为我弟弟比对方砍伤不能赚钱,执行庭昨天说是对抗执行,要判刑3年,想问一下可以判刑3年吗?

2019-04-23 20:30: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其所管辖区域(包括道路)内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即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则由该事故发生地所在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如果是重大交通事故,上级交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管辖处理的,也可以直接予以管辖。
  • 首先需要报警,由交警据调查出具事故认定书;其次可以要求交警协调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维权;再次肇事车辆应在交强险限额内(12万)赔偿各种损失,超出限额的部分按责任承担赔偿;具体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
  •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在处理交通事故中是一个证据,不是唯一的证据,法律规定不能就不服责任认定书而提起行政诉讼,只能从收到县级交警大队责任认定后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交警支队申请重新认定。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在诉讼中指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错误,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你的主张,这时法官可以不采用责任认定书。
    一般而言,法官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采用的时候很多,不会在没有充分的相反证据的情况就不采用责任认定书。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责任已经认定对方全责,可以先火化尸体。如果事故责任已经认定,获赔偿多少与尸体是否被火化没有关系,根据事故处理程序相关规定,死者家属需要在尸体检验结束后的10天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来处理尸体,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所以法院在审理交通肇事罪的时候,死者的家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张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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