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名新晋HR,作为用人单位收到劳动仲裁该怎么处理,走什么程序?

仲裁
2019-04-23 02:52: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

    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的,不予受理,告知其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关于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申请之后就是立案,然后会进行调解,不能条件的再开庭审理,最后做出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