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出轨,但是我没证据,经常夜不归宿,电话不接,对家里人撒谎,经过家人调解,每次都是好了几天又重新来犯,我实在受不了提出离婚,他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
2019-04-22 08:07: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起诉离婚。
    《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离婚条件有两层含义:一是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应准予离婚,
    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或诉讼,你自己选择。 精神损害赔偿就看你是否有家庭暴力,外遇、遗弃情节,如有,对方也有证据,则法院根据事实和情节,判赔,如没有,不赔。 如对方无生活来源或离婚后无住住房,你有可能支付一次性生活帮助金。
    离婚解决三个问题:是否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分割 根据
  • 第一次起诉离婚,不符合感情破裂法定情形的,一方不同意离婚,一般判决不准离婚(二审维持的可能性更大)。通常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给付损害赔偿,如果你无过错,法院不会支持对方的赔偿请求。
    如果对方不服,可以向法院申诉,不过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启动申诉程序,而且,即使启动申诉程序,在此之前的二审判决也是生效判决。一般情况下,二审判决就是终审判决,本次的诉讼程序已经走完了,二审的审理期限不延长就是三个月。
  • 当前的离婚诉讼中的调解制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离婚诉讼中的调解制度缺乏必要的组织与程序保证,我国的离婚调解往往都是由承办法官进行,然而许多时候法官仅仅知晓法律知识,而并非心理学、医学、社会学的专业人士,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调解的效果无法尽如人意。
    其次,我国的法律对主持离婚调解的法官的条件并无特殊要求,而在处理婚姻案件时,承办官的年龄、婚姻经验、社会阅历都对最终调解结果有着重要影响。
    第三,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程序没有专门的离婚调解制度,现有的法律对离婚调解做出了要求,但未做出具体规定,尤其对于离婚调解没有规定期限,只有“不能久调不决”的原则规定,有时不利于调解工作的开展。
    在调解离婚的过程中,主要的问题是调解双方关于共同财产的分配以及关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的分配问题,所以应当予以重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