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先故意滋事,至两人吵起来,对方动手用铁铲打了我方后,我方去车上拿来小刀,但未打开,至对方第二下打至头部出血,我方才用刀捅伤对方后晕倒,后送医检查后,我方头部缝针,多处外伤,对方伤到肺部,膝盖骨破裂,如进行鉴定,可能构成重伤,我方会负刑事责任吗?会判刑吗?多久?我方这算是防卫过当吗?

刑事辩护
2019-04-21 18:07: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司法实践,对防卫过当行为裁量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时,应综合考虑以下情况:
      
    (1)防卫行为的起因;
      
    (2)防卫所保护利益的性质;
      
    (3)防卫过当所明显超过限度的程度及造成危害的轻重;
      
    (4)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当时的处境;
      
    (5)造成防卫过当的原因。
  • 追究刑事责任会被拘留多久?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四) 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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