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个问题,如果我诉讼的公司公告之前注销了,是不是只能撤案然后诉讼股东
-
召开股东或股东代表大会,决议是否注销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如果是五人以下的公司可以购买对方股份,或者申请破产就是了
-
公司名称和
法人注销,表示公司法定主体资格已消失,是不能再做为诉讼主体资格的。
根据《民法通则》、《公司法》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的,应变更其清算组织为诉讼当事人。
未成立清算组织的,应变更其清算责任人为诉讼当事人。如果该
公司注销前依法经过清算,但未按规定通知债权人的,则债权人可以该公司的清算组成员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其偿还
公司债务。
-
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诉讼是股东直接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被告提起的,要求其赔偿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对股东造成的损害的诉讼。
《公司法》第22条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