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对老夫妇,老爷爷去世了,名下有一处房产,
继承
法应该是老太太和两个儿子继承。现在儿子a打算和老太太
放弃继承
,将房屋转到儿子b名下,儿子b和a签一个协议,写明老太太如果不在世了,两个儿子分这套已经转到了儿子b名下的房子。请问这个协议能有效么?
2019-04-21 10:53: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1.继承开始后,
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应当在
遗产处理
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所谓的“继承开始”是从
被继承人
死亡时起计算的。
2.公民申请办理放弃
继承权
公证,应当亲自到其所在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
代理
。申请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1.本人的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3.本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可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提供。这种亲属关系为确实享有继承权的亲属。4.有本人签名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只有财产的合法拥有人死亡,才产生继承。而规定放弃继承是在继承发生起,处置遗产之前作出放弃表示。 所以,没有发生继承签署的放弃
继承协议
是无效的。 《继承法》规定: 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继承的房子为
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
是需要分割。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三)遗嘱或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对于继承的房屋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主要有两种情形:
如何是婚前继承的房屋,结婚后没有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如果是婚后继承的房屋,继承过来的财产,除非事先申明只给继承人,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作为家庭共同生活财产,夫妻双方的共有权是无需置疑的,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对该继承的房屋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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