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楼下一个女婿经常不明事理的说我在家敲敲打打影响他,我根本就没有,我一个孕妇在家,他天天趁我老公上班去了,就跑我家楼走道敲打,声音非常刺耳,并且还出言辱骂。持续两三个月,期间找他家大人,小区物业,甚至报警,都无济于事。终于矛盾恶化,两家发生冲突,他女婿拿菜刀出来威胁我们说他杀过人,怕怕再多杀一个,由于是在他家门口,我一时之气,把他家门口的鞋架子掀了,他家老亲爷就冲上来要打我,说要打掉我的肚子里的小孩,当时我老公拼命阻拦,他还说要好好教训我,大不了赔钱。还说要我一个人在家小心之类的威胁我。我一个孕妇在家天天受他家女婿噪音骚扰,现在他家丈人又威胁我,我感到万般无助,主要是我肚子里面有小孩,我这几天心情极度郁闷,想到他家每天这样就觉得委屈,我觉得已经影响我肚子的孩子。并且我怀疑楼下女婿有神经方面的问题。我想问下这种情况可以起诉他们吗,法律可以保护我吗。难道非要出点事,才有人管。

2019-04-20 13:55: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发生辱骂、骚扰以及名誉诽谤等相关行为,通常情况下,先公证保存证据,然后诉讼维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然后如果对方坚持不停止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依法起诉,请求对方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其次,如果利用黑客技术骚扰他人同时对被骚扰人的计算机系统造成破坏的,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就不仅仅是违法的问题了。 我国《刑法》规定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综上,对于被黑客骚扰的情况,如果只是无伤大雅的小玩笑、恶作剧的行为并不构成违法犯罪,那就只能忍忍,如果有上述的情况的,黑客已经从事了违法犯罪的事项了,建议尽快报警处理。
  • 通常情况下如果在离婚过程中,一方一直骚扰的,最好还是先同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的,则可以直接在协议中写明离婚的相关事项即可。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打法院依法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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