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两个人离婚了 婚后的财产 女方没有经济收入能份到财产吗

离婚
2019-04-20 11:31: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处理方法,2001年新婚姻法仅有一条原则性规定,而且该规定也并非仅仅针对离婚房产分割。即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新婚姻法把照顾“子女”放在了照顾“女方”权益的前面。这意味着如果夫妻离婚,而法院可能判决子女随男方共同生活,那么男方在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方面的照顾可能高于女方在离婚房产分割方面的照顾;这还意味着法院在处理夫妻离婚房屋所有权归属及房产分割比例问题时,拥有小孩抚养权的男方可能占得更多优势。

  • 1、如果存在女方过错,女方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并且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赔偿。

    2、这个过错不是男方认为的过错,必须是法律上认可或者规定的过错:

    一、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的;
      
    三、重婚的;
      
    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这种过错必须有证据证明。否则不管哪方先提出离婚,在财产分割的方面都是平等的,不受影响。
  • 个人财产婚后取得收益的具体归属  
    1.孳息的归属  根据“一方是否付出贡献”这一原则,如果天然孳息有另一方的贡献,比如夫妻一方婚前的家畜,婚后由双方共同饲养,那么婚后家畜所生的幼崽就应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天然孳息另一方并没有任何贡献,就应为个人所有。  法定孳息,比如债券、储蓄的利息并不需要另一方的付出,所以应归个人所有。而比如房屋的房租,如一方也付出了物资或者对房屋进行了管理又或付出了支持另一方管理房屋的其他劳动,则房租应为夫妻共同所有;如一方未付出任何贡献则房租应为个人所有。  
    2.投资收益的归属  依照我国《婚姻法》第17条第
    (二)项的规定:“生产、经营的收益”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根据2003年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amp;lt;婚姻法amp;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11条第1款的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所以根据法律的规定,投资收益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此处的投资收益不包括增值收益。  
    3.增值的归属  还是根据“一方是否付出贡献”这一原则,如果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因另一方付出的物资、劳动而有了部分增值,比如装修房屋使房屋增值等情况,则增值部分应属夫妻共同所有;但如果以上财产只是因为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增值的话,则增值部分应为个人所有。  综上,“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收益”的归属现因我国的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都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所以各地人民法院判决的准则也不尽相同,判决内容有时会大相径庭。希望国家尽快修订《婚姻法》或者制定新的司法解释,将“夫妻一方对另一方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收益有贡献的,则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所有”明确规定为判定“婚前财产婚后取得的收益”的归属原则,这样才能更好地既维护婚姻家庭生活的稳定,又保护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