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汽贸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但是我没有出资,我只是给人家名义的法人,现在已经名称核准了,我想知道我当了法人承担哪些责任,具体的 ;

其它
2019-04-20 08:0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 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指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行为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不过一人也可以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主体是单一的,也就是说,股东只有1人,为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规定的出资额;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有限责任公司最大的特点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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