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业主不提供施工图纸,自己验收工程质量,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谁负责任

2019-04-20 07:49: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程质量的法律责任
    (一)工程质量责任由承包方承担的一般原则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建筑法》第5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第59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这一点也可以从《合同法》的第281条规定中得到印证:“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发包人还可据此请求相应减少支付工程款。
    (二)工程质量责任由发包方承担的例外情况
    《合同法》第256条第257条规定,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
    也在一般原理上支持了工程承包方作为特殊承揽人的免责事由。具体来说,包括:
    1、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按国家规定,发包方不仅应提供符合约定要求的设计文件,还要提供符合约定要求的勘察数据、施工图纸以及说明书等资料。
    其中,设计资料不仅要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施工合同的约定,还应满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标准以及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同事,如发包人擅自变更工程涉及到质量瑕疵的,发包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发包人提供或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设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建筑材料、建筑配件、设备的,发包人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配件、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发包人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对此,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发包方采购提供运送和清点建筑材料等作出了相应的要求,并明确了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即甲供材)与和承包方约定的一览表不符时应承担的责任。
    司法裁判可以直接以此为依据。
  • 工程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和工程档案等等。
    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2.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
    4.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
    5.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
    6.检查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急疏散通道、办公生产生活房屋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合格,精测网复测是否完成、复测成果和相关资料是否移交设备管理单位,工机具、常备材料是否按设计配备到位,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
    7.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是否齐全、准确;
    8.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面积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楚,手续是否齐备
  • 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起诉需保留时间差证据(没到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 工程质量问题一般分为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事故。
    1.工程质量缺陷
    是指工程达不到技术标准允许的技术指标的现象。
    2.工程质量通病
    是指各类影响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的常见性质量损伤,犹如“多发病”一样,而称为质量通病。
    目前建筑安装工程最常见的质量通病主要有以下几类:
    (1)基础不均匀下沉,墙开裂。
    (2)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出现蜂窝、麻面、露筋。
    (3)现浇钢筋混凝土阳台、雨篷根部开裂或倾覆、坍塌。
    (4)砂浆、混凝土配合比控制不严,任意加水,强度得不到保证。
    (5)屋面、厨房渗水、漏水。
    (6)墙面抹灰起壳、裂缝、起麻点、不平整。
    (7)地面及楼面起砂、起壳、开裂。
    (8)门窗变形、缝隙过大、密封不严。
    (9)水暖电卫安装粗糙,不符合使用要求。
    (10)结构吊装就位偏差过大。
    (11)预制构件裂缝,预埋件移位,预应力张拉不足。
    (12)砖墙接槎或预留脚手眼不符合规范要求。
    (13)金属栏杆、管道、配件锈蚀。
    (14)墙纸粘贴不牢、空鼓、折皱、压平起光。
    (15)饰面板、饰面砖拼缝不平、不直、空鼓、脱落。
    (16)喷浆不均匀,脱色,掉粉等。
    3.工程质量事故
    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或交付使用后,对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影响较大,损失较大的质量损伤。如住宅阳台、雨篷倾覆,桥梁结构坍塌,大体积混凝土强度不足,管道、容器爆裂使气体或液体严重泄漏等等。
    它的特点是:
    (1)经济损失达到较大的金额。
    (2)有时造成人员伤亡。
    (3)后果严重,影响结构安全。
    (4)无法降级使用,难以修复时,必须推倒重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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