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电瓶车和摩托车相撞,电瓶车主要责任,保险公司怎么赔。

2019-04-20 06:59: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 电瓶车,相撞交通事故电瓶车被交警拖走,不需要交拖车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
    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 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从法律上来讲是由肇事方承担,车主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肇事者赔不起,就要有车主来赔。
    保险公司基于保险合同来承担责任。承担的责任也仅限于保险合同规定。
    比如,你只买了50万的三责险,现在死了人要赔90万。保险公司最多也就赔交强险+三责险50万,剩下的接近30万还是需要肇事者和车主赔的。
  •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通常来说,交通事故的一方不管应负多大责任,只有不是受害方全责,一般都是由加害方的保险公司赔,也就是机动车方,如果双方是机动车,则按交警责任划定的范围来修车,如果一方是非机动车,一方为机动车,且有人员伤亡的,一般先由交强险赔付,不区分责任大小,交强险赔完后,由商业险赔付的则按责任大小来分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