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办理二手房交易时地税多收营业税,现要求退税,由于当时协议是买方承担税费,但营业税税票上是卖方的名字,所以需要卖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才能由买方去申请退税,现在这份授权委托书是否必须进行公证才能有效?只用授权委托书行吗?A

公证
2019-04-19 19:22: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正常情况下,授权委托书不一定要经过公证,只要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名后就具备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是在涉外民事诉讼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 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
    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相应的证件和材料。
    根据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二条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
    授权委托书办理注意:
    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需要的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书文本。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