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居中,如果财产手写公证协议,以后有问题可以被法律认可吗?

公证
2019-04-19 18:00: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我国法律规定了夫妻双方可以在感情破裂的情况下,选择协议进行离婚。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先行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进行确认,完成后,可以就该部分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进行协商。
    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可以依法到民政部门进行备案并办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完成婚姻解除即可。
  • 婚外同居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婚姻法不但在总则中明令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且还在其他章节的相关条文中规定了这一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是对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离婚理由,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因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诉讼中请求损害赔偿。  我国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六条前两款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 同居关系的解除,涉及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中,财产关系包括:收入和负债。人身关系包括:子女养育监护。就你们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来讲,对于财产关系来说,若是本身合法则无所谓公正,对于人身关系来讲,子女的养育监护是有法定的情节,若协议内容合法,则无所谓公正。
    所以,若协议内容合法,则不强求公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