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离婚,想把房子留给孩子,房产证写我的名字,然后去公证处公证等到孩子成年,房子归孩子,可以吗?都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
2019-04-19 11:43: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进行房产公证,有助于解决房产纠纷。房产公证需要根据房产公证的类型决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房产继承公证,也就是继承权公证为例:  进行继承权公证,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须向公证机关提供的证件材料是: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的资格证明;

      
    3、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死亡的,需提交死亡证明及其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遗嘱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的资格证明;

      
    3、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被继承人的遗嘱;

      
    6、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房屋买卖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公证申请。
    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申请。提交材料,填写申请书。
    (二)公证受理。
    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三)出具公证书
    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 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正,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离婚协议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不能生效。这样看来离婚协议书公证的意义不是很大,没有太多必要性。
    但是如果当事人为了保险起见也可以选择将离婚协议公证。
    办理离婚协议公证的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