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原来是供销社职工,现在已退休,2016年职工涨工资,属不属于原工商业的

2019-04-19 10:51: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为与工作单位有纠纷,和办理退休那是两回事。对于预退休者不配合办理退休手续的当然有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单位法务部门予以解释法律法规为上。
    一、与工作单位有纠纷的,可以依据劳动法规打电话12333社保热线、或者到社保局、人民法院进行申诉,对其申诉法律规定有效期有一年的,足以在其退休后的时间里进行处理的;
    二、到了法定年龄(男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那退休是法定的,自己不予配合的,也是不能阻止法定退休流程进行的,一旦经社保局批准后就是自己再来单位上班也是没有在职期间待遇的。
  • 在《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中建议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机制和调整机制都需要全面深化的改革,养老金调整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只能是建立在公民参加社会劳动的时间上。以其作为计算和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基础,依据参加社会劳动的单位时间进行均等分配,可以达到“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的。
    而不是工资收入的“多缴多得”、身份的级别、年龄的新中老人、物价水平的高低、城乡之间的差别等,分清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国民收入的再次分配,建立对参加社会劳动时间长的劳动者给以补贴的激励机制。
  • 按照此次养老金新计发办法,调整后大多数退休职工的养老金都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不过对于个别退职的人员来说,由于新办法不设保底,所以这部分人员的退休金不会出现上调的可能,但养老金的金额将会按照老办法领取。将新老办法进行对比后能发现,新办法计发养老金平均增加都在80元左右。李波处长表示,“此次调整最大的受益者是那些缴费基数高、缴费年限长的参保职工,如果缴费基数高于社会平均工资,新计发办法将使其养老金上调200多元,达到千元左右。” 为方便市民自己计算养老金计发办法调整后的差额,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特公布计算方法。 基础养老金计算基数=(退休上年沈阳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 其中,退休上年沈阳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是:去年沈阳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是:去年沈阳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市指数(平时的缴费金额÷当时的市职工平均工资)÷12×缴费年限。 过渡期应增加差额=(新办法月养老金-老办法月养老金-61)乘以计发比例+61 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基数×全部缴费年限×1% 过渡性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基数×视同缴费年限×
    1.4%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存储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提醒:按照新规定,基本养老金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新政策还有个规定,为确保新老办法合理衔接平稳过渡,今年增加的部分超过61元的,实行分年度按不同比例计算确定增加额的办法计发,即:2006年退休的再发给10%;2007年退休的再发给30%;2008年退休的再发给50%;2009年退休的再发给70%;2010年退休的再发给9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