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他和我已经结婚四年了。他现在正在做项目,欠别人的钱超过300万元,其中80万元有我的签名,其余的都没有。他名下没有财产。这些房子都是他儿子的名字。我有财产,但我前夫留下了。请问,我没有签的部分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如果我负担不起,我会执行我的婚前财产吗?

2022-10-21 08:5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共同债务,应该由婚前财产予以偿还。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共同债务,应该由婚前财产予以偿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 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欠下的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在夫妻间明确财产归个人所有的除外)。当夫妻离婚时,应当用共同财产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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