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被没收了,房子被损坏了,但财产不在乎!我该怎么办?

2022-10-19 12:25: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 没收的房子是要依法上缴国库的,有的会在拍卖后,将价款上缴。凡是已经送交财政部门处理的赃款赃物,如有失主前来认领,并经查证属实,由原没收机关从财政部门提回,予以归还。
    如原物已经卖掉,按卖价退还现款
  • 如果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损坏自己财物,侵犯了自己的财产权,则对方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权,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因此,当事人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其采取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等方式进行承担责任,如果对方不予理会,还可以请求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进行调解,如果仍没有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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