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5月8日,我阅读了来自同一城市的招聘信息,然后在XX侧办公楼B座九楼试用。最重要的是,我负责食宿。当我到达这里时,我说我负责食宿。面试当天,我支付了近两千元,据说是模具费,还有公司的档案保管费,共计1900元。我申请了人事助理。当我来到这里时,它变成了一个个人信用业务,允许我添加各种群组并发布各种信用信息,我不想发送各种各样的小广告信息,但合同规定,模具费用将在一个月后报销。如果我一个月不能工作,将被视为合同的20%-30%。我看了试用期合同上的印章,但找不到。总共有两个密封件。有什么不同吗?更有趣的是,公司地址与我在同一个58岁的城市看到的地址不同。在采访中,我说公司涉及面很广。我怀疑我是不是被骗了!?我怀疑他们就像一种合作关系,他们负责招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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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9 11:40: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