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破坏选举秩序的行为有哪些

2022-10-18 12:11: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暴力手段,即对选民、代表及其工作人员采取殴打、捆绑等人身伤害的手段或者捣乱选举场所,砸毁选举设施进行破坏;威胁手段,即以暴力伤害、毁坏财产、揭露隐私、破坏名誉等相要挟,对选民、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实施精神强制进行破坏等
  • 《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的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破坏选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