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坐电瓶车时被车撞了。警方判定对方负有全部责任。我的脚缝了九针。我身上有很多瘀伤。这孩子的脚脱臼了,还有许多瘀伤。今天,我们商定,除了医疗费外,另一方还应支付3500元(旷工80元,营养28元,托儿900元,我们双方3500元)。这合理吗?难道没有关于精神补偿的法律吗?

2022-10-18 09: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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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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