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继发性精神残疾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写遗嘱有效吗???

2022-10-17 18:28: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由于其心智丧失,不具有识别能力和判断能力,从保护他们的自身利益出发,法律规定他们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 一个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实质和形式要件。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这样的人才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2、是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如果是被迫和欺骗而订立的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思的遗嘱,是无效的。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规定。 遗嘱人在所订立的遗嘱中,不能把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某些不能继承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共有人应得的财产等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自己所有的财产指定他人继承; 遗嘱应当给胎儿留下必要的继承份额; 不能取消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权。 如果遗嘱内容违反了上述规定,则违反的部分无效。
    4、遗嘱是必须具有法定形式。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口头遗嘱、以录音方式所作的遗嘱和书面遗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