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一个企业资产就30来万的车床,银行贷款100万,是别的单位担保的,现在担保单位倒闭了,这个企业也资金链断了,撑不下去了,这银行的钱怎么办?还不出来法人要负法律责任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4-18 21:03: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银行贷款故意不还属于骗贷行为,无法偿还解决方法和后果;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银行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1、如果假设该笔借款是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作出的,那么首先,债权人可以从合伙企业法的角度自由选择要求甲乙双方(单方或共同)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次,从担保法角度讲,甲乙都是该笔债务的第三方担保人(银行是第一方,合伙企业是第二方),在第三方担保中既有物保又有人保的情况下,债权人也可以自由选择担保权的行使顺序。因此,此案如果债权人要求甲方还款,甲方应当偿还。您所述的“物保优于人保”,是指在同一债务中,债务人提供了物保、第三人提供了人保的情况下才适用。
    2、甲方可以起诉乙方要求赔偿。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处分合伙财产的,由此对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能否拿到还要取决与乙方身边是否有财产可供执行以及其他因素。如有希望拿回,预计可能是在终审后两个月内。
    3、可以。可以追究乙方出资不实的违约责任。但要和前案分案处理。
  • 我国《民法通则》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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