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一母亲带上幼儿园的小孩走在小区机动车道,小孩突然蹿到马路中间,被后面的摩托车撞倒。 摩托车主随即送她们到医院拍CT检查,检查显示小孩均无异常,只是有一些淤青,衣服也没破损。事后一星期小孩有呕吐,怀疑有脑震荡,到医院复查,也无异常。小孩检查等费用共九百块。三个星期后小孩父亲告知摩托车主,小孩母亲在陪同小孩拍CT时已怀孕一个多月,当时进CT室共两次,第一次小孩哭闹医生没拍,第二次小孩父亲来了才拍得CT。医生也没告知孕妇拍CT时要避让。孕妇一家后来为了安全起见就做人流手术了。住院手术花费四千多。这样的情况下,摩托车主要负的责任有哪些,要承担多少费用呢?

2019-04-18 19:42: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关于工伤住院费用的问题,如果用人单位买了工伤保险,则该费用有工伤保险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则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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