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双方因男方出轨现在女方要求离婚,要求得到补偿跟孩子的抚养权,女方有男方亲自承认出轨的录音作为证据

离婚
2019-04-18 16:32: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外情的证据从实践中来说很难取得,有时候明明知道一方肯定有外遇,但又无法提供符合法律规定及有法律证明力的证据,主要看能否有男方的认错书或录音,录像证明,短信、手机短信:邮件、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等。
    ? 一旦发现配偶出轨,可以让其写下保证书,或者以短信形式道歉即可。这类文字应写明保证人存在违背夫妻忠诚义务的行为,以及痛改前非的承诺。书面材料是证明存在第三者最直接的证据,法院一般会直接予以认可。
    离婚时若有对方有外遇的证据,对于财产分割,从法律角度来讲,外遇一方并不一定会少分,但法院会考虑外遇对家庭的影响来酌情分配,同时若有婚外情的证据,无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但时间中这种赔偿不会太多,会结合过错大小,双方经济能务、对家庭及无错方的伤害程度来确定。
    但若无过错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有过错,法院会认为夫妻感情破裂,起诉一次就离婚的可能性会较大。
  • 孩子两周岁之前一般由女方抚养,除非有法律规定的事实。孩子两周岁以后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孩子在十周岁以后,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同时,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除了法律规定的其他几种情况外,离婚的话一般一人一半。如果他存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以夫妻名义了,则构成重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的14项内容中与现行《婚姻法》不冲突的情形。
  • 您好,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