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起交通事故,起诉一年多了,没有结果,律师费怎么付?按什么标准付费?

2019-04-18 16:15: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起诉涉及的问题较多,例如: 交通事故协商不成什么时候可以起诉,  交通事故协商不成双方可申请交警调解,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诉讼起算时间有什么规定  交通事故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提出调解申请的,这种情况比较复杂,实践中争议也非常大。
    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伤害明显的,起算时间是伤害之日;当时未曾发现的,起算时间是伤势确诊之日,看起来也非常明确,但在实践审理中,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严格按照法条的规定,自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第二种观点,诉讼时效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权利人只是知道了权利被侵害,但权利人损失的具体数额,还无从确定,要根据以后的治疗、休息、护理、以及是否构成伤残等情况才能确定,所以,对“伤害之日”和“确诊之日”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事发或确诊当天,要作扩大解释,即治疗终结或损失能够确定之日。
    持这种观点的人,还有一种理由,就是由于受害人(权利人)一直在治疗当中,损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也在持续不断地发生和增加,对方的侵权行为处于持续状态,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权利人)的损失不再增加,对方的侵权行为才结束,诉讼时效从这时起算。
  • 您好,交通事故起诉律师费收费标准如下所示: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二)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交纳50元至100元。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四)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五)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六)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交纳50元;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4、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5、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6、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1%交纳。  一般情况下,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但如果原告输了官司,则原告自己承担诉讼费。律师费是自费的,谁请了律师则谁承担律师费用。  
    二、律师费的计算标准  涉及财产的案件收费标准  
    1、1万元以下50元 ;  
    2、10万元以下,标的额 ×
    2.5%-200元;  
    3、20万元以下,标的额 ×2%+300元;  
    4、50万元以下,标的额 ×
    1.5%+1300元;  
    5、100万元以下,标的额 ×1%+3800元;  
    6、200万元以下,标的额 ×
    0.9%+4800元;  
    7、500万元以下,标的额 ×
    0.8%+6800元;  
    8、1000万元以下,标的额 ×
    0.7%+11800元;  
    9、2000万元以下,标的额 ×
    0.6%+21800元;  
    10、2000万元以上,标的额 ×
    0.5%+41800元。  但实际操作中,律师一般与委托人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用时等因素进行协商确定。并不绝对按照以上的标准计算。
  • 一年期限是从在一年内未治疗终结或者一年内未能定残的,则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39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即从治疗终结之日或者定残之日起,继续计算剩余的六个月。本书认为仍在治疗以及尚未定残的即应属于《民法通则》第l39条中规定的“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   
    (3)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隐性伤害,如外伤性失语、偏瘫、神经损伤导致肢体肌肉萎缩、肝脾肾挫伤引发迟延性出血等,诉讼时效自隐性伤害被确诊之日或者经有关部门鉴定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时计算一年。   
    (4)对于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诉讼时效从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按照损失的不同性质计算;对于达成调解协议后或者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逾期不履行的,诉讼时效按照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5)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结案或经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后,受伤人员出现与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后遗症的,可以就治疗后遗症引起的相关费用起诉,诉讼时效自后遗症确诊之日起或者自医疗部门、鉴定机构确认后遗症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之日起
  • 律师服务收费有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几种方式,具体怎么收需要看地方以及双方的协商。乌鲁木齐交通事故律师费标准参考:
    1、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收费收费标准为1500~2000元,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次数一般以2次为限。
    2、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律师代理原告方:收费标准为诉讼标的(指要求被告赔偿的金额)5%~8%,一般最低不少于3000元。律师代理被告方:收费标准为诉讼标的(指原告要求赔偿的金额)3%~5%,一般最低不少于200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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