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先生2011年发生的工伤。请问工伤伤残鉴定申请目前能办吗?谢谢

2019-04-18 13:34: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伤残鉴定一般要康复一段时间之后才能做,大部分都是伤后6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
    最好是到法院阶段要求法院指定机构做,省的到时候自己做的对方提出异议,还要再做一次。
    2、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
    3、公安机关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鉴定出伤残等级。
    4、当事人对伤残鉴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伤残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5、省级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机的选择及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所需提交什么资料,及交通事故赔偿

  • 1、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3、认定下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工伤认定后,治疗终结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待遇;   
    5、如果错过了工伤认定时间,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9、如果单位拒绝赔偿,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1.到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

    2.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3.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通知你鉴定伤残等级。

    4.鉴定伤残等级在市级(设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的医疗机构。

    5.评定伤残等级后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
  • 一: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