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两年,性格不合。结婚时借的彩礼钱都在妻子手里,而我背负着债务,离婚时,妻子需要共同承担债务吗?

离婚
2022-10-13 16:1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婚内个人所负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生产、经营等事宜,而只用于个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没有承担的义务。
    只有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才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离婚时通常不能发现隐藏的债务,故此在离婚手续办理结束之后,债权人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履行该没有约定的债务时,可以签署离婚债务类型的补偿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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