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厂工作了29个月。工厂没有给我买社会保险。是否有可能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和赔偿?你想付多少钱?如何计算?我的月薪是4230元。

2022-10-13 09:45: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因以下原因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给工作做出赔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 如果是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则只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如果是劳动者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 首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分合法解除和违法解除两种情况,合法解除则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只有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其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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