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下,我弟弟订婚现在退婚女方不给彩礼钱,怎么要回

2019-04-17 16:10: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没有结婚的,解除婚约时,收受聘金聘礼的一方应当适当返还给另一方。理论上提起民事诉讼是没有问题的。但民诉法又规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举证规则,也就是说,男方要求女方返还聘金聘礼,必须举证证明自己确实有这么多的聘金聘礼送给了女方。
    媒人出庭作证是一种举证方式,其他能够证明事实存在的方式也是可以的。你方可通过与对方谈判或通话等方式,做好录音,这也是一种举证方式。但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对方本人,针对媒人的录音可作为辅助证据
  • 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因此,此类纠纷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
    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 离婚财产分割方法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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