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已经两年没有支付套房的物业费了。因为我不在城里,费用大约是5500英镑。现在,该物业公司不得不支付1万多笔滞纳金。他们说应该按物业合同日的3%收取费用。这合理吗?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标准太高了。我可以拒绝支付滞纳金吗?还是与物业管理部门协商支付拖欠的物业费,象征性地收取少量滞纳金?但房地产公司不同。易,我该怎么办

2022-10-09 16:20: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写出加收滞纳金的条款,则物业管理处是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对未缴纳管理费的业主收取滞纳金,如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处并无实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其不满的,可取证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 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写出加收滞纳金的条款,则物业管理处是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对未缴纳管理费的业主收取滞纳金。如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处并无实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其不满的,可取证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 物业费滞纳金是否收取和收取标准取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中含有加收滞纳金的条款,则物业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比例收取滞纳金。具体征收的数额根据各个物业公司的要求有所不同,需要参考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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