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婚前我用个人财产支付了房子的首期款。婚前婚后我都自己提供房子。这房子属于公共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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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全款买房属于个人财产,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
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
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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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的房屋所付的房款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
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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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的认定标准为:
1、婚前以自己的名义出资买房,另一方未出资的属于出资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双方都有出资,但以一方名义购买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资的一方无法举证证明出资是因双方达成婚后共
同居住的目的,法院一般会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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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