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在上班的第一天就受到了工伤。医疗费用由工厂承担。医生建议休息7天。工厂答应请带薪假。我问主管是否有任何补偿。毕竟,受伤是在脸上。负责人表示,外包公司没有购买保险,也没有在工作的第一天支付赔偿金。是这样吗?如果我们进行工伤鉴定,工厂会赔偿我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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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过工伤保险的,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项目一般都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当然如果公司缴纳的社保基数低于劳动者工资标准导致存在差额的,则相应的差额部分应该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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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等,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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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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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