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姻经过办酒席,付过彩礼,没有登记,现在已经6个月没有同居,没有夫妻之实,这种婚姻男方能够要求离婚,并让女方退回彩礼钱吗?

离婚
2019-04-17 11:05: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结婚多长时间,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对方出具相关票据证明。 如果结婚且共同生活不用退还,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没有登记结婚,属于 同居关系,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争取孩子抚养权,详谈电话联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没有领证就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婚姻,也无从说离婚了,想分手的话,我个人认为从道德角度上来讲如果你自己或者你的家庭用了对方的钱,应该适当归还,如果用于购买双方共同使用的物品你可以放弃物品的使用权,或两人协商解决。
    彩礼的问题 要看你们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如果时间较短或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男方可以要求返还部分彩礼,如果已经共同生活多年,则不能在要求退还彩礼。
  • 没有经过登记的婚姻(94年以后的同居),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所以双方当事人也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之间没有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忠诚义务等法律义务。如分手,双方直接分开即可。
    当然,如果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外以同居期间析产纠纷或者抚养权纠纷起诉至法院,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