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旅行社的团队签署了与团体行程不同的行程。如果有任何变化,他们是否可以在没有客户签名的情况下申请赔偿?

旅游维权
2022-10-05 06:06: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旅行社因新型冠状病毒病疫情无法出行是否需要向客人全额退团费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
  • 旅行社已经收取团费还未出行因遵守国家旅游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而停团的旅行社是否可以向客人全额退团费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旅行社尚未因为出团花费费用,则应当向客人退还全部团费;如果旅行社为出团已经向第三方支付了一些费用,则属于旅行社因不可抗力所遭受的损失,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应由旅行社和客人共同分担
  • 赔偿请求人应向旅游质监所递交写明下列要件的赔偿请求书:请求人的姓名、性别、职业、单位及联络方式;侵权旅行社的名称、参加旅行团的团名及出发日期;赔偿的要求及理由;有关证据材料。质监所接到投诉后,经审核认为不符合受理范围的,应在收到赔偿请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知请求人。
    对符合条件的赔偿请求,质监所应要求侵权方对案情进行调查核实,主动与赔偿请求人协商解决纠纷,在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协议。对协商处理失败的,质监所应提出赔偿处理意见,责成侵权方对游客进行赔偿,或直接动用该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对游客进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