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我在公司的产假是2019年.11.25到2020.3.8.在我公司产假期间,个人承担个人部分的社会保障费用,产假后继续请假,个人承担公司和个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公司应该如何支付产假期间,我们公司只支付11月到2月,3月由我承担,他们这样做是合适的

2022-10-04 06: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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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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