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4年6月4日,他加入公司,并于2015年7月26日在工作中受伤。2015年10月31日,公司委托其被认定为九级残疾人。现在,劳动关系和双薪仲裁将于2016年1月23日举行。2016年1月1日,我收到单位发出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要求我在3天内到单位办理手续。我认为我被解雇的原因是不真实的,所以我向单位解释,如果我不办理手续,单位会让我承担后果。我应该承担什么后果?对之前的劳动关系、双薪和随后的工伤认定、残疾认定和工伤赔偿有哪些不利影响?该单位的做法是否违法?我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吗?

工伤索赔
2022-10-03 18: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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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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