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1月22日去上班了。根据规定,我在一个月内成为了一名全职工人。我们在2月23日之后开始工作。2月22日,我告诉经理我将离职。他们说,几天的年假不算工资。我也同意了。但现在我提议辞职三天。以没有人接手这个职位为理由,他们说我离职前的工资已经没有了。这合理吗?

2022-10-03 12: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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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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